近日,莆田市各级人大代表监督实施河湖长制工作专班深入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等地,开展各级人大代表重点监督河流整治情况及河湖长制专题调研。
据悉,莆田市各级人大代表监督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是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落实全国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莆检查和莆田市委常委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监督履职作用,助推河湖长制走向“有能有效”。
坚持立法先行,加大法规制度供给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包含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木兰溪流域保护等8部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实体性法规,有效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相关改革和工作于法有据,为全市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构筑起坚实的“四梁八柱”。
法规对水质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绿心水域水质、木兰溪河口以外的干流及一级支流水质规定了相关考核指标。同时明确市、县、乡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分级分段落实工作职责,东圳水库实行库长制,建设库滨带生态治理工程,绿心南北洋梅花、荔枝林带建设,木兰溪流域河湖水系连通修复,跨县(区)、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监测与考核等等。
强化问题导向,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近年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就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及省水资源条例、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条文与实际情况,开列“问题清单”,督促落实河湖保护要求和河湖长相关职责,让法律制度的“牙齿”充分咬合,推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此外,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还着手监督推进泗华郊野公园建设、下厝河等城市内河水质提升,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库长制工作情况视察调查,组织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及水环境整治专题调研,打好河湖保护的监督“组合拳”。
聚焦绿色发展,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市委关于河湖保护的决策部署有效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目前已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决议》,要求全力攻坚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审议通过《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决议(草案)》,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流域治理提升、污水管网建设“两个三年行动”等要求。
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用好“代表活动日”载体。据悉,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治污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保护木兰溪、代表在行动”“监督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等专题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所在区域的河湖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真实情况、及时交办处理、持续跟踪落实。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河湖长制列为2023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一线调研,创新代表名字、职责上河长公示牌制度,实现“制度上牌、分工上牌、职责上牌”。全市召开以“加强河湖长制实施监督,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为主题的市、县(区)人大主任联席会议,听取市河长办、各县区关于河道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逐项分析具体问题表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在各级人大代表的助力下,今年第一季度,莆田市主要流域(19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7%,同比上升14.7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3.2%,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木兰溪水系(11个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吴振凯 郑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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